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20日
2023年,我市围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精神,完善政府治理体系,强化治理能力,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亮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领导带头学法用法。扎实开展“彰显思想伟力 勇建法治新功”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市政府常务会、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专题学习,并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市委党校主体班课程。
2.全域全面系统学法。充分运用党校、干部培训学院、红色教育基地等资源开展集中培训,组织78名新提任县处级领导干部开展宪法宣誓仪式和宪法法律知识考试、法治培训;以着力抓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为主线制定了20项工作任务,依托“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堂”师资库,精心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全面夯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根基。
3.强化法治建设督察。全市6个区(市)、43个乡镇(街道)实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现场述法全覆盖,围绕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组建督察专班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专项督察,形成的督察通报,推动7个方面26项问题得到改进。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优化政务服务功能。一是做优“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在市、区(市)两级各政务服务大厅、“赣服通”鹰潭分厅上线“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专窗共为我市企业群众协调办理了282件“办不成的事”。二是做优“15分钟政务服务圈”。实施企业开办进园区、进银行、进社区、进邮政的“四进”活动,进一步加大“政银合作”、“政邮合作”力度,不断拓展开办企业服务多元化渠道。三是全域推行“市、区(市)同权”改革。采取直接下放、下放实质性审核权、服务窗口前移等3种形式,将154个市级赋能事项赋能各区(市)行使,同时将40个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专项事项赋能月湖区行使。
2.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完善政策体系。以“整改提升”为出发点和以“改革创新”为抓手,出台《2023年度鹰潭市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全市各部门逐项制定专项方案,构建起“1个总体方案+118个专项方案”的制度体系。二是健全领导机制。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18个指标长单位各司其责,分工协作,确保营商环境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三是强化督导考核。建立工作调度、调研督导、考核评价等5大推进机制,切实推进我市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开展。通过市领导“四不两直”、督查暗访、12345热线等多种形式,对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挂账督办、限期整改,做到条条有落实、件件有反馈。2023年以来,市委联合督查组专项督导营商环境工作16次,下发12次提醒督办单,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3.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一是落实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积极推进鹰潭市信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不断推进信江流域水质改善,认真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梳理排查。二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结合我市企业排污特点和分类监管名录,将101家排污单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107家排污单位列为一般监管对象。按时开展双随机抽查,并依法公开检查结果。三是严格落实正面清单管理。落实《鹰潭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推动差异化监管细则》,全面梳理、认真核查,将具体监管措施和要求落实到具体行业、企业,明确相关监管措施及要求,对纳入正面清单管理的企业实行动态调整。
4.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印发《关于加强鹰潭市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和《鹰潭市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开展防汛、森林火灾、地震等应急演练,增加群众应急知识,提升应急管理队伍应急处置能力。二是严肃工作纪律。召开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培训会议,进一步加强熟悉和掌握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相关要求,将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作为一项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带班领导、值班员24小时在岗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突发事件信息做到严格按规范程序,应报必报、应报尽报、及时如实上报,切实做好值班保障。三是严格文明规范执法。全市应急行业领域使用“互联网+执法”开展执法检查72家次,发现问题隐患180条,出具执法文书318份,行政处罚9次(3次预防性处罚,6次事故处罚)。与此同时积极推进“信用+执法监管”,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均通过门户网站和信用中国(鹰潭)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布,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引导帮助当事人及时纠正失信行为,增强信用体系建设。
5.强化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一是及时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多次召开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专题部署会议,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专项整治工作目标,确定整治内容、整治措施及整治时间和进度安排,明确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二是多轮次、多渠道开展宣传。周密部署,迅速行动,通过采取线上宣传、线下走访、开展座谈、问卷调查、张贴公告、滚动播报等多种方式引导服务对象和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专项整治工作,累计发放调查问卷400余份,在基层执法站所、客运场站、重点企业、港口码头等地张贴整治公告40余张,开展座谈100余人次,利用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宣传栏开展集中宣传2轮次,营造了浓厚的整治宣传氛围。三是强化服务执法。充分利用交通运输教育执法警示室,对行政相对人讲清违法危害、讲清法律责任、讲清救济途径,真正做到“保畅通、有温度、优服务”。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健全行政立法机制。建立了法规起草“组长制”,搭建政府、各部门与人大之间沟通协作平台。厘清职责,切实推进年度立法项目,多方协力,提高立法效益。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立法专家作用,积极拓展政府法律顾问和专家参与立法活动的领域、方式、途径,将立法咨询贯穿于立法调研、起草和审查等各环节,广泛凝聚立法共识,促进立法质量提升。2023年共推动出台了2部地方性法规,开展调研、座谈会18次,反馈省级立法意见建议15件,做好省级、市级立法机构来鹰调研5次。
2.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核机制。全市共开展2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59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21件规范性文件,修改9件规范性文件,我市工作做法得到省人大常委会领导认可,并在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与此同时市政府常务会议均邀请法律顾问列席并发表法律意见,市本级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涉法事务合法性审核共审核上会文件128件。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法定程序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及时予以纠正,做到了报送及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
(四)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纳入年度考核指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督察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市直24个执法单位共40位执法部门负责同志和执法业务骨干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及时发现问题压实整改责任,有效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2.畅通案件移送渠道。制定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高度重视“两法衔接”工作,确定了联席会议制度、案件移送制度、信息共享制度、联合执法和重大案件督办制度等,持续推进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执法部门密切协作,畅通案件移送渠道。
3.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开展对全市34个行政执法单位随机抽取的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工作,在全市20个企业、3个管委会和1个商会建立行政执法监测点及行政复议联系点,推荐5名人员进入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专家库,依法处理民众反馈的行政执法投诉,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
(五)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让日常管理监督与党员领导干部如影随形、不留空档。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让各种监督更加规范、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让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
2.完善社会信用。一是加强数据归集共享。建立数据归集“日监测、周调度、月通报”工作机制,全面归集46个部门的417项信用信息,推进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全覆盖。截至目前,平台累计共归集信用数据5955万条,纳税、社保、水电气、不动产等特定信息归集量累计达659万条。平台与鹰潭市“一窗式”综合受理系统对接,落实逢办必查,信用查询超3万次。二是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覆盖全市35个领域,让市场主体信用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针对突出问题和信用风险开展双随机抽查,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三是开展失信专项治理。市司法局会同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鹰潭市行政处罚信息修复主动告知制度工作方案》,推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鼓励和引导失信市场主体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更好释放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对“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失信问题、“征信修复”失信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核实确认专项治理名单3家,约谈失信治理企业3家,开展信用修复培训20余场次,签署信用承诺书330份,目前鹰潭市“屡禁不止、屡罚不改”台账已实现全面清零。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1.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一是推进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大力开展司法所建设提升年活动,督促指导各地司法局进一步提高基层司法所建设、办公设备、工作队伍等方面的规范化水平。二是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等创建活动,全市95%村(社区)组织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实现县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90余个,占建制村70%以上。三是挖掘基层一线人民调解优秀代表。其中树立了“杨征调解室”、“老易调解工作室”、“倪国辉工作室”等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品牌,贵溪市罗河司法所杨征、月湖区童家镇化溪村人民调解员戴明良获得了“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余江平定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获全国表彰。
2.行政复议应诉功能彰显。截止2023年12月30日,市本级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13件,已办结103件,其中不予受理及转送案件7件,维持或驳回案件56件,撤销、责令履行、确认违法案件19件,调解或和解后终止案件21件。着力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鹰潭市司法局获评全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示范单位。进一步提升行政应诉工作质量,2023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98.5%,取得较好成效。
3.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一是创新法律服务方式。全市共建立7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42个公共法律服务站,436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推进城乡“互联网—无人律所”智慧平台建设,覆盖20万以上人群,提供在线法律咨询20000余人次,成功调解矛盾纠纷10多起。二是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我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农民工法援案件66件,服务农民工66余人次,涉及工资拖欠、工伤认定、工伤赔偿、社会保险、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等案件类型,维权金额187.66余万元。三是持续深化“有法帮你”服务实践工作。立足鹰潭公园法律援助律师公益岗,截至目前共安排公益律师200余人次,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000余件,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5000余份,志愿服务覆盖人群1万余人次,把公共法律服务“有法帮你”为民服务实践活动从工作日延伸到周末,延伸到群众身边,实现了公益法律服务常态化、长效化。
4.强化法治宣传。一是开展法治建设中期评估。全面开展法治社会建设中期评估和“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强化司法、行政案例整理编辑和发布,推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扩面提质增效,支持“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进一步向社区、园区延伸。二是营造法治宣传节日氛围。在春节期间、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宪法宣传周”七大主题活动及十大重点活动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送法进农村、社区等方式夯实基层基础,以领导干部学法考法、新媒体普法、校园普法等形式营造普法大格局,以文艺巡演、建设法治文化阵地等举措营造法治氛围,群策群力提高全市上下共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三是创新“红色文化+普法宣传”形式。在贵溪市周坊镇建设红色法治文化馆,为开展模拟法庭、法治文化研学、红色文化旅游等主题活动提供支撑。
二、存在不足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力度不够,挖掘总结本市法治建设创新性、典型性、可复制的典型经验较少。二是市县基层法治建设规范化水平不高,法治建设组织运行体系不够完善,统筹协调法治建设不够有力。三是个别单位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单位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推进力度还不够大、传导压力还不够足,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工作推动落实不够有力。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市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将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认真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一)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制定《2023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安排》,重点安排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及市政府重点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专题学习,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7次、举办政府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2次,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与依法行政能力。
(二)落实年度报告制度。2023年3月,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向省委、省政府,市委及市人大报送《鹰潭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三)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组织召开鹰潭市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组织实施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会议,全面对照工作分工方案,以及中央、省委提出的总体目标、具体举措和工作要求,组织开展鹰潭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期评估工作。出台“鹰潭市法治政府建设争先创优方案”,动员部署开展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绘就法治政府建设明确的路线图和任务书,有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法治鹰潭建设的生动实践和精彩演绎。
(四)动真考核抓落实。2023年9月,印发《关于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专项督察的通知》,对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及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等一系列工作开展实地督导,通过开展座谈、听取行政执法部门汇报、查阅案卷、随同执法等方式,全方位全系统了解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其改进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指标,切实做好法治工作。
四、2024年工作安排
(一)紧盯重点求突破。瞄准全省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强化科学指导,压实各地各部门责任,努力推出一批法治政府建设好、群众满意度高、经得起实践检验的示范品牌。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争取率先在全省实现全域达到规范化示范标准。
(二)紧抓统筹聚合力。着力构建上下贯通、高效协同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制度体系,不断优化法治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和组织实施工作,为市县法治建设提供有力制度支撑。
(三)紧扣大局强担当。严格履行决策程序,理顺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营造更加稳定的鹰潭发展大局。
(四)紧贴需求谋实效。以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服务效能提升,推进审批服务高效化、便利化,持续深入开展“有法帮你”为民服务实践,大力推进“互联网-无人律所”、远程法律服务“乡乡通”平台建设,促进法律服务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