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11日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坚强领导下,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开拓创新、奋发进取,着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廖北林被省司法厅评为“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余江区平定乡人民调解委员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组织”,杨征、戴明良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强化全面统筹,推进依法治市工作
(一)学习贯彻标准更高。扎实开展“彰显思想伟力 勇建法治新功”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专题学习,并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市委党校主体班课程。印发并落实学习宣传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依托“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堂”师资库,精心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全面夯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根基。目前全市共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百名讲师基层行活动10场,覆盖1880人次。
(二)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市委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制定出台本地区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采用现场述职、现场点评、现场评分的述法新模式,6个区(市)、43个乡镇(街道)实现现场述法全覆盖,会议现场通过评议,切实将短板弱项摆出来,使党政“一把手”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累计整改自查问题及投诉线索382件,排查整改不合理交通标识53处,清理相关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
(三)考评督察深入实施。围绕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以及中央、省委提出的总体目标、具体举措和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法治建设中期评估,组建督察专班,开展了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专项督察,全面督察全市的法治建设任务进展情况及工作成效。形成的督察通报,得到市委书记许南吉、市长张子建批示,市委依法治市办及时向各地各部门传达,推动7个方面26项问题得到改进。
(四)普法宣传更加深入。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全面开展法治社会建设评估和“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推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扩面提质增效,支持“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进一步向社区、园区延伸,累计培训“法律明白人”骨干20000余课时。在贵溪市周坊镇“红七连”旧址建成集旅游、培训、法治宣传教育于一身的红色法治文化馆。
(五)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围绕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现场述法集中点评时指出的普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实施方案,逐项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以整改促提升。充分发挥督察工作对法治建设与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专项督察,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推动中央、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在鹰潭全面落实。
二、深化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地方行政立法高质高效。坚持立法决策和市委市政府改革决策相结合,立法工作服务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聚焦服务国家海绵城市示范创建和“一号工程”,助力我市海绵城市创建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动出台《鹰潭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鹰潭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聚焦全国卫生城市创建,审查修改了《鹰潭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组织实施《鹰潭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督促指导市农粮局、市发改委等部门完成了《鹰潭市耕地土壤污染防治条例》、《鹰潭市物流产业促进条例》等7件立法项目的起草和调研论证。
(二)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更加科学。健全合法性审核机制,今年市本级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涉法事务合法性审核共审核上会文件128件。组织开展了对建市以来市政府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行政复议等领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有效保证了政令统一,我市工作做法得到省人大常委会领导认可,并在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
(三)法律顾问作用得到加强。推荐了两名我市优秀律师加入第三届省法律顾问团。组织律师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提出的法律意见,得到市领导的肯定。与市委信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通知》。
(四)执法协调监督坚定有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涉企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组建工作专班对34个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案卷集中评查,倒逼规范文明执法。为提高执法部门“关键少数”法治思维能力和规范化执法意识,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市直24个执法单位共40位执法部门负责同志和执法业务骨干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组织完成执法证考试及补考工作,严格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和认证,对不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进行清理,每季度及时更新执法人员数据库,进一步明确“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要求,执法行为公正文明,执法结果公开透明。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纳入年度考核指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督察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时发现问题压实整改责任,有效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三、坚持利民为本,推动法治社会建设
(一)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提质增效。大力推进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在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行政服务中心、工会等公共场所设置30余台“互联网-无人律所”,覆盖20万以上人群。全市42个基层司法所开通了远程法律服务“乡乡通”平台,群众在家门口、在身边就能及时获得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落实“三大平台”建设,全面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援助等资源,深入开展“有法帮你”法治实践。
(二)公益法律服务更加惠民。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开展“法援惠民生”七大品牌活动,加大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未成年人、妇女、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依法有序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深入推行审判阶段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法律援助通知辩护全覆盖。根据省司法厅《关于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的通知》要求,在《江西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劳动争议、工伤事故、社会保险待遇等事项基础上,将农民工欠薪、人身伤害引发的有关纠纷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对农民工欠薪、人身伤害引发纠纷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予经济困难审查,降低了农民工法律援助门槛。
(三)律师行业监管持续强化。胜利召开鹰潭市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胜利召开第六届鹰潭市律师代表大会,平稳完成市律师协会换届。组织布置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和“飞行检查”工作,针对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的律师和律所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做好2022年度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工作。
四、深化融合联动,筑牢平安鹰潭防线
(一)开展司法所建设提升年活动。按照省厅下发《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围绕“补短板、强优势”等原则要求,扎实开展司法所建设提升年各项工作,紧扣促进司法所职能发挥、硬件标准化和队伍建设等工作重点,前后三次对各区(市)司法局开展司法所建设提升年活动进行督导。通过活动的开展,各基层司法所在场地建设、办公设备、工作队伍等方面规范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各区(市)司法局加大投入,多措并举打造出了罗河、文坊等9个示范司法所。全市司法所在业务用房、办公信息化建设、职能履行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提升和进步。
(二)“大调解”格局不断深化。推进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按照“成熟一个、打造一个”的要求,指导各区(市)司法局加大与基层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协调沟通力度,加大人民调解经费支持与投入,推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由点向线向片的方向发展。如月湖区司法局多方协调筹措投入100多万元,陆续重点打造了胜西社区、鹰西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童家镇化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戴明良“为民调解工作室”,大幅提升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水平。按照省厅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六进”活动的要求,动员指导各地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与当地工业园区、学校、医院、社区以及信访局等部门沟通协调,通过搭建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平台(机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
(三)社区矫正工作稳步推进。针对重点执法环节和安全稳定薄弱环节,制定印发《全市社区矫正“十百千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从1月起,围绕风险隐患化解、日常报到、外出审批、暂予监外执行对象管理、重点人员管理、常态化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脱管失控处置等方面内容开展排查整治。今年9月,市司法局联合市检察院,通过个别谈话、翻阅社区矫正个人档案、听取汇报、查阅社区矫正电子管理平台等方式,着重对社区矫正交付执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矫正对象改造等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关注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江西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等要求,抓实社区矫正对象日常报到、学习教育等日常监管教育。扎实落实日常管理考核,对多次违反监管的矫正对象采取“零容忍”的方式从严管理。
(四)加强律师代理涉黑案件指导监督。认真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加强对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支持律师依法依规开展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
存在不足: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力度不够,挖掘总结本市法治建设创新性、典型性、可复制的典型经验较少。二是市县基层法治建设规范化水平不高,法治建设组织运行体系不够完善,统筹协调法治建设不够有力。三是个别单位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单位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推进力度还不够大、传导压力还不够足,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工作推动落实不够有力。
2024年工作安排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续写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新华章。
一是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立法、执法、守法、普法上全面发力。持续推进卫生城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领域立法,分别将《鹰潭市爱国卫生条例》作为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项目和《鹰潭市绿化管理规定》作为起草项目。科学制定市政府2024年度立法计划,加强调查研究,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做好法律法规“立改废”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持续打造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向基层延伸,持续监督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持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法律法规宣传,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是建设现代化法律服务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队伍体量大优势,建设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的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法律援助惠民生”等行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持续提升在线服务供给能力。市、区(市)、乡实体平台人员在江西法律服务网、“江西掌上 12348”微信号、“赣服通”开展引导帮办服务工作。鼓励各地运用“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面向社会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
三是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巩固发展大调解工作格局。持续优化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化解,探索新业态矛盾纠纷化解。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积极构建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建设便捷高效的多元调解体系。坚持安全底线思维,加强智慧矫正中心场所建设,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教育,严防重新违法犯罪。部署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提升年活动和社区矫正“十百千万”行动。切实履行平安鹰潭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研究制定加强新时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措施。
四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党中央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健全政治学习体系,落实政治轮训制度。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上下真功见实效,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坚持把提高能力素质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关键,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队伍。聚焦重点任务,坚持“干”字当头、“实”字为先,持续改进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