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司法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30日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弘扬奋斗精神、崇尚真抓实干,内强素能、外强担当、锚定目标、大抓落实,推动法治服务有成果、维护安全稳定有作为、践行法治为民有提升、锻造过硬队伍有进步,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突出“政治引领”,锻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司法行政机关是政治机关、政法机关、政府组成部门,是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责机关,必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抓好“五个建设”,确保司法行政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一是锲而不舍实抓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党课、线上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了一系列系统全面的学习活动。比如每月至少举办一次集中学习研讨,邀请纪检组长学者进行党纪专题讲座,利用线上学习平台推送丰富的学习资料等。同时,通过定期开展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座谈会、观看警示教育影片等活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让党员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自身的责任与使命。二是持之以恒深抓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全市的部署要求,落实各项理论学习安排。制定出台《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学习安排。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开展理论研讨、理论宣讲、撰写心得体会,确保理论学习入脑、入心。按照市委考核县级干部的要求,起草我局领导班子工作总结、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选人用人工作情况汇报等材料,完成了2023年度县级干部考核工作。三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采取局党组书记上纪律党课、领学研讨、县级干部交流发言等形式,逐章逐条学习《条例》。集中学习后,全局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加强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二)突出“法治先行”,统抓全面依法治市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用以指导法治实践,通过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作用,一体推进法治鹰潭建设。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课程、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内容,制定了《鹰潭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全面准确把握其核心要义,自觉把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不断优化法治统筹协调机制。鹰潭市率先在全省完成召开市县两级依法治市、区(市)委员会会议。出台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关于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链条推进机制的意见》,不断提升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运行质效。市委依法治市办全覆盖式列席指导各区(市)委员会会议,会上向区(市)党委书记抄送《法治建设工作提示》。三是紧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职责。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链条推进机制,对现场法治述职单位,一对一反馈述法点评问题和民主评议情况,督促各述法单位做好整改提升,防止“一述了之”、流于形式。四是着力强化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推进机制。充分发挥法治督察、现场述法问题整改的督促推动、压力传导、责任落实作用,出台了《2023年度全面依法治省实地督察共性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关于认真做好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现场法治述职点评问题的整改方案》,全面推进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三)突出“善作善成”,构筑依法行政高地

充分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深入推进行政立法。制定出台了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开展调研、座谈会10次,组织或参与集中改稿5次,反馈立法意见建议3件,拟定立法调研座谈会讲话稿3件。在《鹰潭市耕地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小切口”地方立法实践中,在做好本市耕地污染防治的实地调研和座谈的同时,通过实地调研积极借鉴漳州市在农用地污染防治立法方面的经验。采取封闭式集中改稿模式,围绕前期收集的单位及群众意见,对条例的内容逐条修改论证,促进立法质量和效率提升。二是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把政策文件审核关,上半年共审核各类文件54件并出具审核意见,其中重大行政决策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合同2件,一般政策性文件38件,组织法律顾问参与审查54件。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关”,上半年共筛查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文件81件,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共审查各部门及区(市)政府报送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9件,对3份区(市)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文件进行纠错。开展鹰潭市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回头看”工作,将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126件登入人大备案系统。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纠错关”,积极配合与协助市发改委开展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拟废止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拟宣布失效1件,拟修改3件。三是稳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把好“入口关”,组织完成2024年度第一季度执法证考试和2023年度第四季度执法证补考工作,市直各执法单位2024年第一季度执法证考试,参考人员共153人,及格122人,及格率80%。组织执法队伍培训,于5月15日至17日组织市直34个执法单位共42位执法部门负责同志和执法业务骨干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同时督促行政执法部门按要求完成行政执法队员全员轮训,截至目前,752名执法人员已完成3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学习。四是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发挥复议调解功能优势,促进涉企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在办理涉民营企业复议案件时,注重发挥复议调解的功能优势。今年以来,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共受理涉企类行政复议案件14件,已办结11件,纠错3件。

(四)突出“整体善治”,维护安全稳定大局

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底线思维,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力以赴做实做细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工作。一是坚定捍卫政治安全。提高应对处置工作领域涉政舆情、涉政风险的斗争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三同步”机制建设。严密防范律师行业涉政风险,认真做好律师参与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加强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门户网站、新媒体安全管理。坚决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安全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二是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措施有力。坚持刑满释放人员“无缝对接”要求,严格管控刑满释放人员,及时安排人员对接监所,严格落实“必接必送”制度,省内刑满释放人员接送率为100%,确保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今年以来,无社区矫正对象被提请收监执行。三是大力化解矛盾纠纷。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开展了3个月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上半年以来,全市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通过落实日常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化解等制度,共排查纠纷约6090余起,调解成功共约 598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8.2%以上,其中防止群体性上访3起,有力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指导基层积极探索基层人民调解机制创新,如余江区平定乡建立五级提级化解机制(志愿者队伍摸排调处—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村领导—365矛盾纠纷调解室—乡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推广“余江大嫂”志愿调解机构,在自然村设立调解室等做法,不断推进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形式创新。

(五)突出“利民为民”,做优法治惠民实事

结合鹰潭实际,深入开展“有法帮你”为民服务实践,让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拥有更多获得感。一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体系。持续巩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两化建设,在认真落实省厅《关于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要求的基础上,巩固深化全市7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42个公共法律服务站在完成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扎实推进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的建设。推进互联网—智慧法务平台(无人律所)建设,在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设置“互联网--无人律所”13台。共为群众提供在线法律咨询20000余人次,成功调解10余起矛盾纠纷。二是吹响“鹰潭律师公益集结号”。擦亮“有法帮你,律师在身边”律师公益服务品牌,组织江西赣鹰律师事务所、江西华星(余江)律师事务所走进余江区洪湖乡艾家村开展活动,共发放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宣传资料300余份,提供咨询服务100余次。江西赣鹰律师事务所、江西华星(余江)律师事务所为余江区刘家站乡五分场礼隆社区艾家村委会各捐款1万元。持续开展“有法帮你 律动民心”活动,与鹰潭市残疾人联合会在鹰潭市华侨饭店开展鹰潭市2024年“鹰爱无碍 科技共享美好生活”残疾人自媒体职业技能提升班活动,活动现场开展《民法典》公益讲座。三是推动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严格落实律师行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确保律师队伍稳定,保障吴某案指定辩护律师顺利开庭,指定《加强“1.29”专案保障工作方案》,配合办案单位顺利完成庭审。圆满完成仲裁换届工作。按照司法部和省厅的部署,推行统一的司法鉴定执业资格、规则、标准,健全鉴定人负责制,落实鉴定人出庭制度。指导和督促鉴定机构加强执业场所和鉴定实施流程规范化建设,提升鉴定机构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和管理水平。

(六)突出“赋能增效”,夯实基础固本兴新

坚持强基导向,持之以恒抓基层打基础,积极以科技信息化和深化改革,赋能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全面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厅下发《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江西省司法所分类建设指导意见(试行)》要求,指导各区(市)司法局扎实开展司法所建设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认真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扫尾攻坚战。截止5月底,经区(市)司法局初核和市局复核,全市共推出16个市级示范所。其中,市级一类示范所2个,市级二类示范所11个,市级三类示范所3个。通过分类示范建设,大力提升各类司法所规范化水平。二是全面推动“智慧法治”建设。全力打好远程法律服务“乡乡通”平台建设攻坚战,将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重点投入远程法律服务“乡乡通”平台建设。三是全面推进重点改革任务。根据省厅改革任务,深入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改革,出台并上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工作具体措施。制定出台了《鹰潭市司法局贯彻<江西省政法工作现代化发展规划(2023-2027)>2024年度工作任务计划清单》,对2024年工作进行逐条细分逐项拆解。

二、存在问题

(一)队伍建设方面有待加强

一是法律专业人才缺乏。我市司法行政系统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人才仍然缺口较大,总体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与公检法机关存在较大差距,难以满足当前形势的工作需求。二是目前司法所干部属于局党组和乡镇党委双重管理,司法所干部也参与乡镇中心工作,但待遇保障又与机关干部一样,严重影响了司法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二)复议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

余江区复议规范化建设尤其是硬件设施建设较为滞后。全市行政复议机构办案力量有待加强。全市行政复议机构共有办案人员12人,符合资质的仅有7人,复议办案力量和专业化建设亟待加强。

(三)行政应诉工作机制还不完善

因应诉案件行政机关作为被告的多样性,市司法局在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应诉工作上存在体制不顺畅、机制不完善的问题,不能及时全面掌握各行政部门的应诉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实现更大突破,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鹰潭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服务。

一是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进一步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党建工作标准,坚决贯彻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党组会首题必政跟进学、中心组围绕主题系统学、党支部“三会一课”全员学,进一步夯实忠诚思想根基。

二是以高质量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立法、执法、守法、普法上全面发力。持续推进卫生城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领域立法。做好法律法规“立改废”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持续打造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组织开展“抓规范、优环境”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逐利”执法、执法不作为、执法不规范、粗暴野蛮执法、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寻租”等问题,加强行为监督。召开全市行政应诉工作推进会,推动负责人主动参与庭审活动、参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提升行政应诉水平,降低败诉率。针对我市行政应诉工作机制还不完善的问题,建章立制,规范市政府及其各部门在行政诉讼活动中的应诉工作。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面向青少年组织开展“普法基层行”活动。   

三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聚力“有法帮你+”为民服务实践,做实做优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乡村振兴、法治同行”五大行动、“法援惠民生”七大工程,提升“在线法律服务”供给质效。进一步优化利企兴业的法律服务供给,整合律师和公证、仲裁、调解、司法鉴定等优质法律服务资源,组建综合性法律服务团,提供“菜单式”“一站式”“保姆式”法律服务。在律师行业持续开展“铸魂”“培根”“暖心”“赋能”“清风”五大行动,深入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建好用好法检司律“四方会商”机制。推动深化仲裁机构改革,规范仲裁执业活动,修订完善鹰潭仲裁委章程,建立健全仲裁行业自律机制。加强司法鉴定质量、诚信和能力建设,建立日常检查、专项督查、案卷评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等工作机制。

四是筑牢社会稳定防线。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组织全市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员扎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以村(社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重点,推动达到“五落实”“六统一”规范化建设要求。聚焦重点领域、新业态领域,因地制宜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依托现有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市、区(市)两级加快设立非诉讼化解中心。健全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加强诉调对接、访调对接、警调对接、检调对接。按照“五化”“四到位”要求,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各项任务。综合运用检察机关巡察、社区矫正机构自查等方式,对《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江西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等落实情况进行体检式检查,实现以检查促规范。严格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措施,结合出监评估报告,加强衔接安置和跟踪帮教。建立刑释人员安置帮教的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涉黑涉恶等重点对象的教育管理、跟踪帮教、心理疏导。

五是强化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聚焦“四训”目标,紧扣“三定”职责,坚持“全员、全训、全考”工作原则,按照“开口能讲、提笔能写、问策能对、遇事能谋、业务能干”的要求,健全“培训+练兵+比武”机制,努力营造全系统干部“学起来、练起来、比起来、赛起来”的浓厚氛围。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和职级晋升导向,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和干事创业激情。开展政治家访、荣誉退休等活动,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职业荣誉感、自豪感和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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